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一、树立法制意识,依法行政; 二、树立学习意识,精通业务; 三、树立奉献意识,爱岗敬业; 四、树立服务意识,文明礼貌; 五、树立效率意识,优质高效; 六、树立廉政意识,廉洁奉公;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以下“不准”: 一、不准为采购人指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不准越权擅自决定采购方式; 三、不准指定专家参加评标; 四、不准在监管采购活动中收取报酬或回扣; 五、不准泄漏采购保密事宜; 六、不准发表影响采购结果公证性的言论和意见; 七、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采购公证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八、不准与采购人或供应商串通,获取好处或损害第三方利益; 九、不准在采购当事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十、不准向采购当事人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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