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九”化债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22日
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综改办制定下发《福建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化债资金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化债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方式为县级统筹,即:将各级财政安排和筹集的偿债资金归集到县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并通过县级财政特设专户统一支付到债权人账户。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省财政厅和省综改办将通过信息监控系统,对偿债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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