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一是加强财源、税源的调查分析;二是强化各类收入征管,国税继续抓好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控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按行业分类管理,对竹木加工企业试行以电控管.地税部门不断规范房地产、建安行业税收征管,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宣传工作,加大欠税清欠力度.1-10月份在各征收机关、有关部门的努力配合下,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1-10月份收入完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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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年度任务 |
1-10月完成数 |
完成任务% |
比上年同期增收 |
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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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25250 |
23389 |
92.63 |
4838 |
2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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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
6542 |
5670 |
86.67 |
702 |
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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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纸退税 |
-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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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
13000 |
12218 |
93.98 |
3212 |
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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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6190 |
5501 |
88.87 |
924 |
20.19 |
二、1-10月份收入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1-10月份,在经济良好增长的基础上,各征收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征力度,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各月增幅都在20%以上.
2、所得税和地方小税种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上升.1-10月份,增值税完成4494万元,占税收入比重22.13%,比上年同期26.12%下降3.99个百分点;所得税完成3222万元,占税收入比重15.86%,比上年同期13.4%增长2.46个百分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提高最多的税种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拉动我县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主要是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增收.
3、税性比重逐步提高,收入结构进一步好转.1-10月份税性收入占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86.8%,比上年同期84%提高2.8个百分点.
沙县财政局
2007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