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10日
为了贯彻落实《会计法》,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08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于2008年10月20日起到沙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报名。以便安排培训。联系电话:5841929
【关闭窗口】